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7月6日,晋城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创新创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家权益保护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针对社会关切,从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方面提出了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十四条举措:
一是依法惩处涉营商环境刑事犯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团伙犯罪和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的各种犯罪,优化企业家投资创业环境。
二是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三是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加大对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
四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推动形成有利于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是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合理平衡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关系。
六是依法审理公司类纠纷案件。坚持司法有限介入、适度介入原则,实现保护股东权利与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的合理平衡。
七是依法审理融资类纠纷案件。正确认定财产或者财产性权利作为融资担保的新类型担保合同的效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八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中惩罚性赔偿措施的适用,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
九是完善商事案件审判机制。积极推进法院与商事仲裁机构密切配合,促进企业纠纷公正快速解决。
十是依法审理政府与企业纠纷。依法纠正违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承诺和行政协议,促进政务诚信和法治政府建设。
十一是强力推动解决执行难题。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实现执行工作方式的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
十二是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加大对不诚信诉讼的制裁和宣传力度,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十三是健全企业家权益保护机制。梳理和分析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企业家创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家预防各类法律风险。
十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和推广保护产权、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创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供稿: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