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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2017年党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党校教师 资格评审
2017年11月10日 15:33:13    来源: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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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中共晋城市委党校制定的《2017年党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2017年党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0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87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函〔2017〕113号)精神,现就全市党校系统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7年度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晋城市党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中的教师和讲师团中从事理论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相应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凡申报晋升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努力探索和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新问题;自觉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在教学中认真贯彻执行;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良好的思想作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并写出能够体现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

  2.学历条件

  申报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需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年限条件

    申报讲师: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担任教员工作满3年;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要求任现职满4年(2013年底前聘任)。

  申报助理讲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要求担任教员工作满1年。

  4.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五年内的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以上等次。

  5.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逐步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2017年开始,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晋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网络学习,且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6.申报推荐程序

    全市党校教师,申报参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评议组,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评议组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逐级上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了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人与推荐单位均须签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具体量化要求

  党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晋升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专业技术报告(专业技术报告主要包括本人述职、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等)、试讲和答辩三项,采用百分制,其中专业技术报告占40%,试讲占40%,答辩占20%。

    1.专业技术报告量化要求

    专业技术报告量化包括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采用百分制,其中教学工作量占60%,科研工作量占40%。本人述职不计入量化评分。

   (1)教学工作量化要求和赋分办法

    因岗位职责不同,按以下类型区别要求:

    A类型教师:指无其它兼职的以教学为主的专职教师。

    申报中级职务,年度教学专题至少有两个通过本单位组织的试讲,通过的计30分,多通过一个试讲专题,每个可另计5分,但专题得分最高不超过40分;年课时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的四分之三,达到规定课时计50分,每超4个课时另计2分,但课时总得分最高不超过60分。

    申报初级职务,年度教学专题至少有一个通过本单位组织的试讲,通过的计30分,专题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A类教师相同;年课时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的三分之一,达到规定课时计50分,课时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A类教师相同。

    B类型教师:即教学管理型教师,指在教研、教务及教学管理部门承担教学行政管理职能的教师。

    申报中级职务,年度教学专题至少有一个通过本单位组织的试讲,通过的计30分,多通过一个试讲专题,每个可另计5分,但专题得分最高不超过40分;年课时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的三分之二,达到规定课时计50分,每超4个课时另计2分,但课时总得分最高不超过60分。

    申报初级职务,年度教学专题至少有一个通过本单位组织的试讲,通过的计30分,专题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B类教师相同;年课时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的四分之一,达到规定课时计50分,课时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B类教师相同。

    C类型教师:指以科研和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为主的教师。

    申报中级职务,年度教学专题至少有一个通过本单位组织的试讲,通过的计30分,多通过一个试讲专题,每个可另计5分,但专题得分最高不超过40分;年课时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的二分之一,达到规定课时计50分,每超4个课时另计2分,但课时总得分最高不超过60分。

    申报初级职务,年度教学专题至少有一个通过本单位组织的试讲,通过的计30分,专题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C类教师相同;年课时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的五分之一,达到规定课时的计50分,课时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C类教师相同。

   (2)科研工作量化要求和赋分办法

    因岗位职责不同,按以下类型区别要求:

    A类型教师:指无其它兼职的以教学为主的专职教师

    申报中级职务,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独立或第一作者,2000字以上)计80分;撰写一篇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及以上单位认可并出具证明的咨政报告另计5分,在国家级报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另计4分,撰写一篇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认可并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另计3分,但另计分总额最高不超过20分。
 
    申报初级职务,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独立或第一作者,2000字以上)计80分;科研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A类教师相同。

    B类型教师:指在教研、教务及教学管理部门承担教学行政管理职能的教师

    申报中级职务,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独立或第一作者,2000字以上)计80分;科研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A类教师相同。

    申报初级职务,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2000字以上)计80分;科研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A类教师相同。

    C类型教师:指以科研和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为主的教师

   申报中级职务,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独立或第一作者,2000字以上)计80分;科研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A类教师相同。

    申报初级职务,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独立或第一作者,2000字以上)计80分;科研另计分条件和赋分标准与申报中级职务的A类教师相同。所提交的论文均需同时提供互联网网站下载的验证检索网页及电子版。未附验证检索网页的论文,只可作为参考条件。

    2.试讲评审要求

    申报中级和初级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由中评委组织的试讲。试讲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评分标准由评委独立打分,取评委的平均分数为参评人员的最后得分。参评人员自拟试讲题目,题旨须与所报专业契合,须全程用普通话试讲。试讲时间为30分钟。

    3.论文答辩评审要求

    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交答辩论文1份,论文答辩采取百分制,由答辩评委打分。

    4.参评人员最后得分计算

    参评人员得分=(教学工作量化分数*60%+科研工作量化分数*40%)*40%+试讲最后得分*40%+论文答辩最后得分*20%

    5.评审结果

    参评人员依据最后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3:6:1比例评出优、中、差三个等次,答辩淘汰率不低于10%。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申报资格审核。经各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由专人把相关材料报送评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评委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收审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报送地址:市委党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356—3985862。

    (四)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

申报党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要求

    1.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资格文件复印件)和聘任证书(聘任文件);

    3.业务工作获奖证书;

    4.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登记证书等;

    5.业绩成果材料(相关科室和分管校长签字,单位审查盖章);

    6.授课教案和课程表(教务科和分管校长签字,单位审查盖章);

    (以上均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含承诺书,中级一式4份、初级一式3份);

    8.试讲讲稿一式10份;

    9.答辩论文一式10份;

    10.专业技术报告10份(教务科和分管校长签字,单位审查盖章);

    1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

    12.其他相关材料。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晋升人选推荐过程公示记实表

    专业技术报告打印纸

责编: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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