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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2017年08月09日 17:07: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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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办理对象 任何组织、个人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第十五条: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程序按国家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设计管理、定额管理、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办理条件 工程建设和设计一致
申请人提交材料 ①申请材料;②本工程人防专用设备的合格证明书;③结建工程图纸。
办理流程 受理(0个工作日)-审核(1个工作日)-现场踏勘(5个工作日)-决定(1个工作日)-收费(0个工作日)-发证(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理地址 晋城市政务大厅(泽州南路458号)
联系方式 0356-222933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市级办理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投资者,
应用主题 公共安全
表格下载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在线咨询 http://zwdt.www.ame45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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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报 暂无
在线查询 http://zwdt.www.ame456.com/
结果公示 http://zwdt.www.ame456.com/
备注 暂无
责编:史立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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