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老龄办、国寿支公司,市直及驻市各单位老龄办: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业务工作,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市老龄办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制定了《2016年“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附件: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2016年“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推进方案
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2016年7月25日
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2016年“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推进方案
开展“关爱银龄·助老御险”业务,是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能力的实际措施,也是认真贯彻《老年法》,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实际行动。2015年,在各级老龄办和国寿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银龄御险”活动圆满完成了全年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认可。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使老年民生得到更大的改善,特制定2016年“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持续改善老年人的福利待遇,有效防范老年人的贫困、疾病和失能风险。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抵御风险中的补充作用,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增强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
二、活动主题
关爱银龄
助老御险 孝行天下 情暖晋城
推动时间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工作目标
全市实现“关爱银龄·助老御险”覆盖面30%以上,保险金额年完成200万元(具体分解指标见附表一)。
五、组织领导
市老龄办与市国寿分公司成立业务推进领导组和办公室。
组
长:张爱梅 姚喜平
副组长:李玉平 卫昌平
成
员:各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各县(市、区)国寿支公司经理
办公室分设在市老龄办综合科和市国寿分公司团体业务部,具体负责推动日常事务性工作。
办公室主任:刘国红
李兴沛。
六、奖励办法
凡在推进时间内实现“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通过老龄办)推动目标的各县(市、区)支公司给予如下奖励:
(一)完成指标奖
凡在推进时间内完成计划指标,奖励1个业务展业工具。
(二)超额目标奖
凡在推进时间内超额完成计划指标,超额50%(含)以上的再奖励1个业务展业工具。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级老龄办和国寿各支公司要相互配合、紧密合作、全力以赴、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36号)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购买全民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着重落实为老年人特别是贫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具体项目责任人员,要深入基层,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要充分发挥老龄组织网络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收费低、受助额大、赔付及时等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不断增强此项活动的影响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及时、良好的服务。
(二)积极筹划、稳步实施
要把“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抓住工作有利时机,充分利用老年节、敬老月等重大节日宣传动员政府为老年人送保障、单位为老年人送保障、子女为老人送保障,以及老年人为自己送保障,采取政府、单位、集体、子女、老年人个人各拿一点的办法,多种手段解决参保老年人的保费问题。要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单位入手,抓住重点,突破难点,逐步扩大“关爱银龄·助老御险”的覆盖面。市直及驻市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和工作实际,积极帮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力争实现全覆盖。
(三)统筹协调、理顺流程
各县(市、区)国寿支公司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关爱银龄·助老御险”的宣传、培训等工作;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及时理赔、方便群众、提升服务水平;整体统筹协调县(市、区)老龄办与县(市、区)国寿支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做到政府认可、社会赞誉、群众满意。
(四)业务规范,通报信息
各县(市、区)国寿支公司要与当地老龄办建立沟通协调的长效机制,定期沟通交流,互通信息,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打开工作局面。市公司将对各县(市、区)支公司老龄保险工作进展进行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发掘典型。为加强信息沟通,各县(市、区)支公司应与当地老龄办进行数据交换核对,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填报《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季度报表》(见附件二),报市公司团体业务部。同时,市老龄办每季度底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排队,连续二个季度排名在末一、末二的县(市、区),将组织有关人员赴该县(市、区)进行集中座谈式帮助。
(五)热情服务,积极沟通
各级保险公司要本着为老年人办实事,谋福利的思想,想老年人之所想,顾老年人之所盼,实实在在关心和帮助老年人,将“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真正做到实处。对受到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老年人应由各老龄部门出具意外伤害证明,以便保险公司及时理赔,对未能确定伤害原因的要及时沟通,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及理赔规定进行理赔。
八、本《方案》由市公司团体业务部解释。 附表:1.2016年“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推动目标 2.2016年“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月度报表
附表一
2016年“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推动目标
单位:万元
序 号 |
单 位 |
目 标 |
1 |
城 区 |
26.7 |
2 |
泽州县 |
43.4 |
3 |
高平市 |
48.3 |
4 |
阳城县 |
33.3 |
5 |
陵川县 |
25 |
6 |
沁水县 |
23.3 |
合 计 |
200 |
注:按各县(市、区)老年人口数(2015年度)核定本年度目标
附表二
2016年“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月度报表
单位:元
序号 |
分公司 |
县支公司 |
保费 |
承保人数 |
赔款 |
赔款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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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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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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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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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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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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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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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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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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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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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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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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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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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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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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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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