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老龄办、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教育局、公安局(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统计局、文化局、卫计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今年10月9日是全国第四个法定的“老年节”。根据全国和我省的安排,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敬老月”活动。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缜密安排,认真按照《晋城市关于开展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附后)要求,切实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月”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
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 中共晋城市委老干部局 晋城市教育局
晋城市公安局 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司法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统计局 晋城市文化局
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晋城市总工会 共青团晋城市委 晋城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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