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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2017年02月16日 11:25:11    来源: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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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老龄办、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教育局、公安局(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统计局、文化局、卫计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今年10月9日是全国第四个法定的“老年节”。根据全国和我省的安排,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敬老月”活动。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缜密安排,认真按照《晋城市关于开展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附后)要求,切实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月”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

 


晋城市老龄工作办公室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 
 中共晋城市委老干部局
晋城市教育局    
 晋城市公安局    
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司法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统计局    
晋城市文化局    
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晋城市总工会     
共青团晋城市委    
晋城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8月3日   

责编: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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