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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2018年04月26日 09:19:22    来源: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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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设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实地勘查--批复(发证)

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职称证)

3.拟任校长或主要负责人以及拟聘教师

4.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验资报表)

5.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6.其它有关材料  

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

 不收费《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执行方式: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承诺件

 

市文博路3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教育窗口


0356-2218229

 

 

 

 

 

 

责编:谢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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