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符合直系亲属迁户要求的
办理程序:持以下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
所需材料:双方均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凭个人申请、单位或居(村)委证明、《结婚证》、《户籍证明》和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父母一方系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随父或随母转户。凭父(母)亲书面申请、单位或居委证明、村委证明、派出所证明、户口簿及结婚证。(如母亲系非农户口的,须由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其何时农转非证明)
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户口簿7元/本,准迁证3元/张,迁移证3元/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