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
办理对象 |
卫生技术人员 |
事项类别 |
卫生技术人员相关资质审批 |
法律及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44条《放射线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7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07年卫生部令第55号)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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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一)年满18周岁;(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
申请人提交材料 |
材料列表: 1. 近期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2.
近期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 3. 近期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表 4. 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机构 |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办理地址 |
市政务大厅卫计委窗口 |
联系方式 |
2229306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方式 |
受理-审查-审批-办结 |
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 |
应用主题 |
医疗卫生 |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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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
2229306 |
网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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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
2229306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