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印象晋城 > 热点专题 > 消防知识
 

秋季家庭防火小常识
消防知识
2017年09月13日 16:32:20    来源:晋城在线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秋季风高物燥,是火灾隐患的高发期。警方提示,秋季家庭防火要注意以下“六点”:家用电器在长时间、超负荷使用时,极易引发火灾,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家用电器应摆放在防潮、防晒、通风处,周围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插座应远离火源。秋季风高物燥,是火灾隐患的高发期。警方提示,秋季家庭防火要注意以下“六点”:

  一、家用电器在长时间、超负荷使用时,极易引发火灾,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家用电器应摆放在防潮、防晒、通风处,周围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插座应远离火源;电器使用不当或电气线路故障容易引发火灾。如使用家用电器时无人照看或在使用后忘记关掉电源,使电器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电热器具的温控、时控装置或温度指示器失灵,造成温度过高;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横截面过小的导线或容量过小的开关、插头,造成发热或打火;将未经冷却的电热器具放在有可燃物的场所,或将可燃物放在电热器具上等等,这些都有可能引发火灾。此外,电气线路和电器老化、长时间超负荷运行也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液化气灶具要注意平时的保养,一旦发生管道破损漏气要及时维修;在使用煤气、液化气后忘记关闭阀门,或私自对液化气倒罐而导致气体泄漏,如遇明火、开启电器的电火花或静电就会爆炸起火;炒菜时食用油温度过高起火,处置不当时,也易导致火苗蔓延造成火灾事故。

  三、应提高家中老人和小孩的防火安全意识,告诉他们一些消防小常识,做好火灾的防范;儿童活泼好动,有猎奇心理,如独自在家时摆弄打火机、火柴、蜡烛、煤气、电器及酒精类易燃易爆物品时,易发生火灾。另外,儿童在楼道、阳台、柴垛旁燃放烟花爆竹也常常引起火灾事故。

  四、如家中的楼梯口、阳台等通道堆放有杂物,要注意及时清理,最好不要安装各种栅栏式封闭阳台和防盗窗,防止发生火灾时,难以逃生。

  五、不良习惯容易引发火灾。有的人喜欢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烟头及烟灰一旦掉落在被褥、蚊帐、衣服或沙发上,极易引发火灾;如果将烟头、未熄灭的火柴随便一扔,恰好扔到了纸篓、柴草堆、衣物等物品上,火灾也在所难免。

  六、家中最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具,做到防患于未然。

  警方提示:一旦火灾发生,应保持冷静,迅速逃生,谨记火场逃生“七诀”。

  第一诀:住户务必留心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尽快逃生。

  第二诀:突遇火灾时,要保持镇静,不要跟从人流、乱冲乱撞。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

  第三诀:不要顾及贵重物品,把时间浪费在穿衣服或寻找、搬运贵重物品上。

  第四诀:火场充满烟雾,可用湿毛巾、口罩蒙住口鼻,匍匐撤离。

  第五诀:关紧迎火门窗,用湿毛巾、湿布等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透房间,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第六诀: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的地方。晃动鲜艳的衣物或敲击东西,发出求救信号。

  第七诀:如果身上着火,应赶紧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供稿: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

责编:路燕

我要打印】   【编辑信箱】   【纠错热线】   【推荐】   【收藏
    分享到:
33.9K
  相关链接
家庭消防小常识 2017-09-06 11:30:23
电气火灾知多少,安全关系你我他! 2017-08-28 10:50:11
高层建筑火灾逃生法则 2017-08-28 10:49:03
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17-07-07 17:41:57
市工商局开展消防知识学习 提升安全意识 2017-06-21 11:39:47
 
  您还要浏览: 网上查询 | 印象晋城 | 政务公开 | 在线办事 | 互动交流  >>> 网站首页
  您还想搜索:本站
互联网
提供信息线索:jcxxzx@www.ame456.com       我要投稿
晋城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