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一、晋城市科技局副局长张建树、总工程师申瑾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底,张建树违规收受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礼金。2014年、2015年春节、中秋节,申瑾瑜4次违规收受同一民营企业负责人礼金。张建树、申瑾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晋城市建设监理中心副经理赵庆忠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赵庆忠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送其妻子上班。赵庆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兰花集团日照兰花冶电能源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义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配备使用公车、领取津补贴等问题。李义敏担任兰花泰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于2015年至2016年多次违规收受施工单位香烟和购物卡;2016年12月在为女儿办理婚事期间违规收受下属礼金;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违规超标准租用越野车供自己固定使用并多次公车私用;违规占用两处办公用房;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兼任兰花房地产公司高平分公司经理期间,违规领取值班补助和安全奖。李义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李义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四、高平市经贸工委书记、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局长李福建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以来,李福建多次让该局办公室人员驾驶该局公务用车到其住所接其上班。李福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阳城县润城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茹张社违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问题。2016年3月,该院违规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茹张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陵川县委信息化中心原主任王发群违规操办女儿“圆十五”问题。王发群举办女儿“圆十五”的“成人礼”之前,于2017年4月27日至28日,电话邀请38名非亲属人员参加,并收受其中30人礼金。王发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调离原单位。
对以上6起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搞“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体现了市委、市纪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警醒,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三个警惕”的思想觉悟和“三个进一步”的行动觉悟,强化担当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长抓长管,切实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紧盯不放、严查快处,对顶风违纪者要严厉惩处,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连续发生“四风”问题或发生“四风”问题后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